释义 |
如果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员工生活费; 陕西规定,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四川规定,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员工生活费。 二、疫情期间企业为完成任务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是否违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