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
释义
    一、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
    1、电动车追尾汽车的负责划分如下:
    (1)因电瓶车换道超车刹车不及发生的追尾,一般判定为电瓶车的责任;
    (2)汽车停车不当或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导致同车道的机动车发现前车时,来不及刹车的,判定为汽车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二、有哪些情形可以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可以被确定为全部责任的情形如下: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8: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