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现金使用范围;企业应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现金; 2、规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及送存银行的期限; 3、规定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不通过银行直接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 3、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个人储蓄存款存储; 4、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6、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7、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开户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商业单位也不得收取现金。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