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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动车追尾公交车谁的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责任可以这样划分:1、前车正常行使,后车追尾,应是后车驾驶人全责;2、如果后车正常行使、前车突然刹车或拐弯造成后车追尾:前车驾驶人应负主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没能合理注意,应负次要责任。3、如果前、后车驾驶人都有过错、且过错大致相当:两车驾驶人应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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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