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相关居住地变更,需要及时带上身份证,居住地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地址,更改地址以后才可以办理居住续签。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一、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居住证申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江苏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一)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三)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由此可知,江苏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三、居住证连续五年的连续是怎么算的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