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省级运动员也就是国家运动员等级中的一级运动员,申请一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第十一条 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第十二条 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包括《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和成绩证明。 成绩证明为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运动员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由运动员所属单位提交审核、审批单位申请等级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