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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团体法人有哪些特点
释义
    1、依法成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但不管来自何种途径,这些财产和经费应由社会团体独立支配使用,并能以之来承担民事责任,才符合法人资格的要求。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社会团体的性质不同,其名称也不同,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也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名称,如××工会委员会,××协会等。如果社会团体没有自己的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而只是附属于其上级单位或是某机构的一部分,就不具备法人资格。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还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才完全符合法人的条件,如果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或机关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的规定集中在第九十条,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法人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人进行各种分类。
    (一)外国民法中有关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与私法人。
    这种分类是以法人的创立者以及法人职能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公法人是指依公法设立的行使国家权利职能的法人,主要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他权力部门。私法人是指依私法设立以追求私人事业为目的的法人,主要指公司、企业等社会组织。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这种分类是以法人设立是否以社员的存在为基础作为划分标准的。社团法人是指由自然人(社员)的集合体而组成的法人,它的成立必须以其成员的存在为基础,然后由成员筹集资金成立法人实体。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捐献财产为基础,为实现捐献目的而成立的法人。
    3、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
    这种分类是基于社团法人中其成立宗旨是否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作为划分标准的。营利法人是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成立的人。公益法人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
    (二)我国民法典中有关法人的分类
    民法典将法人分为两大类四种,一类是企业法人,一类是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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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