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的电器自然损坏到底谁负责 |
释义 | 租赁合同的主旨是,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自然老化造成的维修费用,而租客应承担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租赁合同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房屋的详细情况、租金和押金、使用要求、维修责任等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在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管理部门可提供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使用。 法律分析 自然老化的应房东出钱,人为搞坏的租客出。【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资料扩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结语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东和租客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房东应承担自然老化造成的维修费用,而租客应负责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此外,租赁合同还规定了租金、租赁期限、维修义务等内容。租客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有权要求房东及时维修,如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租客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对于因维修影响租客使用的情况,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此外,《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议当事人可参考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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