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一、买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7.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