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坐牢后还能当警察吗 |
释义 | 不能。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警察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确定标准设置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一般指按照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公务人员乃直接或间接从事国家及公共团体事务或政务的人员。警察人员是执行警察任务的公务人员。警察人员则为执行警察任务,即依法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防止一切危害国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警察专门执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职能。其行为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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