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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时告知了血糖高,但保险公司认为病情不够严重,是否有理赔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条款规定的病种和保额是理赔的重要依据,告知义务是保险买卖中的重要原则。如果购买重疾险时告知了血糖高,但保险公司认为病情不够严重,是否有理赔权利需要根据以下法律条款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罹患所列明的疾病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血糖高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告知了高血糖情况,但保险公司认为病情不够严重,被保险人仍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综上所述,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高血糖情况,被保险人在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条件下,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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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