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国企会不会裁员呢 |
释义 | 国企会裁员。国有企业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营方式调整、进行破产重整等情形时,是可以进行大规模裁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央企会裁员吗 央企可以裁员,但是要减员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类似于企业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以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赔偿金的金额只要在此基础上乘以二即可。 两家国企合资的企业是国企吗 两家国企合资的企业是国企。 两个国有企业合资设计的公司,从资本构成上属于国有企业。因为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有,国有企业出资的企业属于国有出资,应当认定为国有企业。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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