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规定抗辩权就是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具体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抗辩类型所认定的权利也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来履行抗辩权,避免造成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最终由司法机关来对抗辩权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抗辩权就是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具体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抗辩类型所认定的权利也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来履行抗辩权,避免造成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最终由司法机关来对抗辩权进行认定。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抗辩权的行使永远是及时的,即在请求权人“请求”的同时,抗辩权随即产生,又随即行使完毕,未有侵害得以形成的机会。可见,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对象。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__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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