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房屋购房合同 |
释义 | 私房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所以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房屋交易发生的的凭证也是重要的凭证,合同中应该列明其中的损失赔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的内容及格式如下: 1、标题:房屋买卖协议。 2、包括内容: (1)私房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所以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房屋交易发生的的凭证也是重要的凭证,因此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的推敲合同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中一定要列明房产证的实施情况。 (2)合同中应该列明其中的损失赔偿,包括因没有房产证而可能造成的损失,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 (3)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一、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1、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无故意终止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按合同的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如果合同其中一方要求无故终止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在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对于违约的情况进行一定的规定,如果发生违约的情况按照规定解决即可,如果对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寻求解决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房产证,过段时间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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