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济南居住证(或暂住证)。 2、在济南务工的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3、在济居租住证明: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开具一手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在济南居住证明(含租赁合同)。 4、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信。 5、其他证明:入学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或者补种证明。 其中,1、2、3项目中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应是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双方材料,且各证件要求期限满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