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二、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份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现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成员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核定表: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1、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2、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3、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4、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5、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6、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