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附加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2%。 一、实交税金包括哪些税 实交税金包括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防洪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所有税金及税费的合计。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税金通常包括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及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 税金可以分很多种。其中与我们最密切相关的税金就是居民税和所得税。居民税(地方税)和所得税(国税)都是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金,在收入金额认定等方面具有很多相同之处。另一方面,它们也有不同之处,比如说所得税是针对本年度的收入征收的税金,居民税是在下一年度针对前一年的收入征收的税金,而且它们的税率等也是不同的。税金,企业所得税法术语,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二、施工总包合同一般税点多少 1、增值税:按照工程结算款计算增值税,税率是11%。 2、城建税:按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计算缴纳,税率3%。 4、印花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计算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