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以后又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以后又离婚处理方法: 1、迁回原籍,也就是父母所在地; 2、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单独立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回原籍流程为: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一、准迁证办理流程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首先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然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申请迁入。 户政签发准迁证之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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