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无效产品不能销售了,因为商标无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产品和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依法进行,但商标无效以后的产品可能就不能正常的销售了,因为有些产品要求必须要有注册商标才可以正常销售。 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 2、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一、厦门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大家都知道,商标要注册以后才会在法律上形成商标权,进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厦门,注册商标的流程与其他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有着具体的规定。 1、申请。《商标法》第22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的部门是商标局。但是中国只有一个商标总局在北京,自己申请的话需要去北京,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审查。《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审查的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是否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似;(3)、是否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3、核准。《商标法》第35条第2款,“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核准。并颁发商标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