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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了欠条但是对方没有给钱应该怎么办?
释义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如果催促后对方同意了放款,但是并没有实际行动,那么债务关系就不成立。这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收到出借人发放的借款是借条有效的必要条件。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可以催促对方放款,如果不放款,此时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有效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的这个理由:
    1、应写清楚这个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这个法定全名。
    2、应写清借款的这个具体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这个金额。
    3、应当写清楚这个借款的具体原因,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欠款,最好是应当写明这个欠款原因。
    4、还可以写清楚借款的具体的这个利息的计算,应有明确的这个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这个欠款的这个利息总额,也应当包括这个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5、应写清楚这个借条本息偿还的这个年月日时间及支付的这个方式。
    6、应有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这个签字。
    7、最好还应当写上这个借款逾期付款的这个违约责任,还有逾期的时候,最终这个因欠款所应当管辖的这个法院以更好地进行维权。
    总结:欠条写好后没有收到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保障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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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