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公路硬化最新政策 |
释义 | 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不在修建范围内,农村修路适用于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其中乡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必须与城乡规划的发展规划相协调,在农村公路建设时,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严禁向农民收取费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同时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归县交通部门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 农村公路建设内容 1、推进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路实施。从2022年起,用2年时间,在全区实施约60.699公里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较大自然村(20户以上)硬化路建设,使每个较大自然村具备一条从村口到现有公路的最短捷连通硬化路,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和“旅游路”,全区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根据林长制改革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区域内叶山国有林场道路建设。 2、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高桥梁安全性能;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保防护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服务水平。到2020年完成全部入库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和危桥改造。坚持安全隐患排查的常态化,对新增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及危桥按“轻重缓急”及时、有序实施治理。 3、完善农村公路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水平,结合美丽乡村和农村公路养护工区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具有停车、饮水供应及公共厕所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公路驿站,到2023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座;结合农村旅游发展,建设一批具有观景、摄影等功能的农村公路港湾,推进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路域景观为一体的美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新改建的通客车农村公路,对候车亭或公交站点的建设,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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