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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不到庭会怎么样
释义
    

法律主观:
    


    尽管离婚当事人一方有委托代理人,且又是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人,也应该出庭应诉,然而,对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离婚当事人,确实不能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对这类离婚案件能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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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8: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