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去开庭会怎么判 |
释义 | 离婚不去开庭的判法如下: 1、被告不在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传票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2、原告不在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图是离婚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夫妻感情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代理人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因此,当原告本人没有出庭,只有其代理人出庭主张夫妻关系破裂时,除被告同意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代理行为无效,法院可以撤回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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