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主体适格、合同签订过程及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并非附条件生效合同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是否付过租金为生效要件。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租赁方支付款项为合同生效条件,那么在未达成合同生效条件,且并非租赁方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生效的情况下,合同才不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