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重组审批多长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 资产重组的审批时间是,自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提出的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果重组计划的申请获得批准的,则法院需作出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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