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证未领取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领取房产证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注意双证齐全、费用明细、选择监管方、抵押状态、贷款条件及费用、物业登记等问题。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未领取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未领取房产证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 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6、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屋买卖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在房产证未领取的情况下仍然有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另有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注意卖方证件齐全、费用明细、选择可靠的监管方、抵押状态、贷款条件等问题,以避免交易中的麻烦和损失。同时,在交房时要仔细核对物业登记和相关费用,以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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