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了,不想离怎么办 |
释义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离的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后,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一方仍想离婚的话,想离婚的一方可在六个月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时候,原告方若能提供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通常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重新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六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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