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级别 |
释义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是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正厅级。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成立于1953年,先后隶属于燃料工业部、煤炭工业部,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勘查企业,是煤炭、化工资源勘查及煤炭、化工地质单位的行业管理机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辖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省(区)煤炭地质局、专业局(中心、院)、干部学校、《中煤地质报》社等18个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煤炭地质发展战略,编制煤炭地质勘查、科技研发、结构调整、教育培训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煤炭地质单位中央预决算编制、国有资产及资本运营与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动态管理等工作。承担为国家煤炭工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重任;承担煤炭资源勘查与管理、煤炭地质行业管理、煤炭资源勘查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和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等行业性工作,以“煤炭地质勘查、研究及矿业开发,相关工程施工、服务及专用设备制造”为主营业务,以具有世界一流煤炭资源勘查技术水平为支撑,继续保持全国煤炭(田)地质勘查行业的排头兵地位。在“十一五”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上, 2010-2020年十年期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逐步发展成为管理体制合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强核心竞争力,经济实力雄厚,产业涵盖地质勘查及相关工程施工、大型矿业开发和装备制造、国际著名的煤炭地质权威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到2020年,总资产规模达300亿元以上,经营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职工生活达到国内较为富裕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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