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关系应协商解除。分居后,同居关系也解除了。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同居关系的维持或解除请求。同居关系应当协商解除。两个人应协商分开居住,这样同居关系就解除了。同居关系是非法的,法律不保护这种关系。如果另一方不想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持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同样,如果一方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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