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关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分份额。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给予他人共同财产的,视为无效;夫妻另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