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国家现行的政策是”不株连“,也就是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但在实际生活中,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子女参加: 1、公务员考试 2、警校招生 3、军校招生 4、银行招聘 5、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