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的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判处赔偿后,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但是,如果被告人在履行赔偿时,将礼品或者其他财物赠送给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能会对判决的执行结果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判处被告人赔偿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民事主张与刑事诉讼有关联的,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罚金应当及时缴纳,不得分期缓缴。罚金未缴纳或者不按照规定缴纳的,可以强制执行。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并且不得以赠送礼品或其他财物的方式影响赔偿的执行结果。如果被告人违反规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确保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