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可以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经过如下开具过程: 1、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带上居委会开证明到派出所找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