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所谓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与人的意志有关,也才在,只存在于主观之中而不表现于外界的意后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所谓事件,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又称自然事实。 (3)所谓行为,指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按行为状态,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此外,的民事法律后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