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不可抗力的三个要素 |
释义 |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不可抗力因素: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 一、不可抗力的类型有哪些 不可抗力的类型如下: 1、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免除合同责任; 2、政府行为。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政府当局颁布新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然,必须对政府行为的延伸进行限制性解释。所谓政府,只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等具有制定和实施行政规章权的政府部门,不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局、部、部、部颁发的日常工作文件; 3、社会异常。主要是指一些偶发事件阻碍合同履行,如罢工、骚乱等。这些事件是社会上的人为行为,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订购合同时是不可预测的,因此也可为不可抗力事件。 二、合同条款不可抗力内容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三、不可抗力不履行民事义务责任怎么划分 如果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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