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急性发作”为由拒赔,应该如何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若保险公司以“急性发作”为由拒绝理赔,需证明该事件确实属于合同中约定的除外责任,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在合同期内保险事故发生后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在地的事实和有关事实负责。” 4.《保险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金确定或者理赔确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保险金,逾期支付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建议投保人在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时,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仔细分析,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投保人也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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