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为原告取证吗 |
释义 | 一、法院可以为原告取证吗 需要提请法院进行证据搜集,因为原告拿不到证据很有可能败诉。法院调取证据分为两种情况: (一)依职权调取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二)依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的。 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你的情况或许能适用第第十七条(二)种。建议你向法院申请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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