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离婚上诉材料有: 1.一审判决书和法院送达回证 2.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4.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证明 5.有子女的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 一、二次起诉离婚的条件 以下材料是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交的: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一审判决书。 二、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离婚。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三、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需要什么 办理无房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本上所有子女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丢失的需提供合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3、离异或丧偶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所提供的户口本必须提供主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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