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3年的遗嘱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遗嘱公证后三年可以起诉。根据相关犯规定,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产生纠纷的,例如,因遗嘱继承产生纠纷的,可以在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已经超过年了,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申请见义勇为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吗? 见义勇为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见义勇为奖励批下来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情况复杂的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需以相关部门的处理结论作为认定依据,所需时间不计入认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民政部门要出具确认的书面文件并下发结论,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向申请人作出结论并附加其说明原因。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奖品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情况复杂的,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需要以其他部门的处理结论作为认定依据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认定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十二条 对见义勇为人员,经确认后,由人民政府给予下列表彰和奖励:(一)嘉奖;(二)记功;(三)授予荣誉称号;(四)颁发奖金。见义勇为受理、确认、表彰奖励工作流程有哪些见义勇为受理、确认、表彰奖励工作流程有:1、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县或市综治办提交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报告或反映见义勇为事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受理登记,县或市综治办接申请或反映后,填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受理调查登记表;3、调查,县或市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4、召开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见义勇为行为;5、公示社会反映较大需要征询意见的情况在报县或市人民政府确认前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公示期限为15日;6、确认,填写县或市见义勇为审批表,报人民政府确认,发表彰性文件;7、表彰、奖励,向见义为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奖励金;8、建立档案,整理见义勇为人员相关资料形成档案;9、报市综治办备案,统计整理全年见义勇为确认奖励情况,报市综治办备案;10、向市综治办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可向市综治办推荐,提交推荐报告,填写市见义勇为审批表。 老人立遗嘱了,其他继承人是否还能继承? 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遗产给领养的孙女继承的,老人领养的孙女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领养的孙女不能继承老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请问捐给国家后立遗嘱还能改变吗? 法律分析:原则上任何方式立的遗嘱都可以更改。原则上任何方式立的遗嘱都可以更改。只是公证遗嘱作为最权威的遗嘱形式不可以随意进行更改。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办理遗嘱时,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遗嘱。公证遗嘱是由遗嘱的设立人向当地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的份额。更改公证遗嘱也需要采取公证的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已经年多了,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法律分析:继承继父母遗产后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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