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盗伐林木 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 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0—1000株 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 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收购20立方或幼树1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2立方以上或5株以上 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收购100立方或幼树5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5立方以上或10株以上; 收购200立方或幼树1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10立方以上或20株以上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 均应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