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
释义 |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公章)。 (2)身份证。 (3)个人申请书(单位核实、盖公章)。 (4)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如需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除了按要求提供所需上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可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建房、翻建房必须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一)、购房提取办法: 1、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 (2)、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销户提取办法: 1、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房子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房子抵押所需要的资料有: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需要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需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一、公司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二、在建工程抵押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房屋抵押贷款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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