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户口如何迁入本省 |
释义 | 外省户口想迁入本省的,需要先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需要持“户籍证明”到所在的城市的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接下来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上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