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重疾险时,投保人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疾病。如果保险公司对此拒绝认可,投保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拒绝承保、解除合同、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等行为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请求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妥善处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投诉或者请求,并在投诉或者请求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4.《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险公司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 5.《保险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应当向投保人告知有关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费率等事项。 6.《保险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权利解释,但是解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条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