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期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的范围只受刑罚种类的限制而不受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他种类的刑罚,则因为性质、执行方式、或者无意义或无必要等因素而不适用假释制度。 一、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否能减刑假释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只要符合减刑或假释条件,是可以减刑、假释的。法律并没有限制该罪减刑假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什么是减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以及条件与类型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三、判处无期徒刑怎么减刑 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意义了。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刑。其中包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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