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纠纷诉讼中,原告去世的,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待找到原告的继承人并确定继承人继续参与诉讼的,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即可;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属实,那么债务人应当依法向原告履行债务。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说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则应当裁定诉讼终结。诉讼终结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起诉。 一、债务纠纷证据不足怎么办? 有债务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证据不足的,法院应当承担败诉责任。然而法院不能把它作为不受理诉讼的理由,更不能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否则法院将是违法行为。缺乏证据,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原告证据不足的,可以撤回诉讼,收集进一步证据,再次提起诉讼。不同意撤回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原告依法败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收集证据后认为证据充足,可以再次起诉。一方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索赔依据的事实或他反驳另一方索赔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举证责任方承担不利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