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处理民事纠纷或者进行民事诉讼。(二)与当事人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三)负责代理当事人起草诉讼文书。(四)负责代理当事人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五)负责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并帮助当事人决定处理意见。(六)负责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七)参加法庭的庭审和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