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如下: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若不是正式制作自书遗嘱,仅在日记或信件中提到准备在死后对某遗产如何处理,则不认定该内容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这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时间,遗嘱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遗嘱先后的准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