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草证暂停,想重新申请使用,该怎么办 |
释义 | 烟草证被停后,可咨询当地烟草管理部门,建议补办或第二年审证,具备资金、场所、布局等条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分析 烟草证被停后,可以咨询当地烟草管理部门,建议到烟草公司补办,或第二年在进行审证。办理烟草证是完全免费的,但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办理: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规定。 拓展延伸 重新申请烟草证:程序、条件及注意事项 重新申请烟草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满足特定的条件。首先,您需要联系相关烟草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您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等文件。同时,您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在申请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此外,您还需要注意申请审核的时间周期,可能需要耐心等待。如果申请成功,您将获得重新使用烟草证的许可。记得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烟草销售的相关法规,确保合法经营。 结语 重新申请烟草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满足特定的条件。联系当地烟草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并缴纳申请费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获批准,方可重新使用烟草证。经营过程中,请遵守相关法规,合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三章 烟草制品的生产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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