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置换后还可以要求货币补偿吗,产权置换补偿方式 |
释义 | 一、产权置换后还可以要求货币补偿吗 产权置换后还能不能要求货币补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只约定了产权置换,不能要求货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产权置换补偿方式 1、置换登记: 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 2、价格评估: 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 3、置换委托: 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 4、签订合同: 房屋委托后,由置换公司专门人员推荐房源或者寻找下家并陪同实地看房,直到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 5、办理手续: 在房屋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 6、交割物业: 交割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室内物件搬空,水、电、煤、通讯费用等全部结清。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了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拆迁协议中没有约定其他补偿的,不能要求货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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