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选房号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安置房选房流程如下: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3、公证公示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4、结算领房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1、补发申请证明书;2、登报声明、具结书;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拆迁安置协议虽说能补办,但是也会很麻烦,可能会面临当时的拆迁办已经换了或者取消了,然后转移到新的地方,新的地方又不能立即承认您说的拆迁安置协议的有效性。所以会找很多部门,耽误很长时间,来补办这个拆迁安置协议。所以大家一定不要马虎大意,在资料都整理好放一个比较安全、明显的位置,防止拆迁安置协议的丢失。拥有房产的时候,我们最注意的莫过于那本房产证了吧。我们都知道房产证是极其重要的房产拥有证明。许多时候有的人可能会把房产证弄丢,安居房房主也不例外。那安居房房产证丢失后在哪里补办?安居房房产证丢失后补办还需要什么材料呢? 安居房房产证丢失后在哪里补办? 你可到国土部门补办安居房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的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要求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到市国土资源局办证登记中心查询档案,开具有关证明,凭证明到报社登报遗失声明。见报后15天,所有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已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证登记中心,填写具结保证书,重新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去房管局申请时,需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挂失登记,然后凭房管局出具的遗失公告到公开发行的媒体登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后,申请房管局补发。 安居房房产证丢失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新的土地证需等7个工作日后领取。契证需要到地税部门补办。凭查询回执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刊明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契证编号等);再凭刊载声明的完整报纸、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和原契证存根复印件到市契税征管中心申请补证。那补办需要什么材料呢?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10.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11.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才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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